陸生赴臺需10萬元人民幣財力證明 期間可轉系轉學

時間:2011-01-05 10:55   來源:中國臺灣網

  中國臺灣網1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核定大陸學生赴臺就學兩個辦法,即“大陸地區(qū)學歷采認辦法”、“大陸地區(qū)人民赴臺就讀?埔陨蠈W校辦法”。首批大陸學生確定于今年9月赴臺,赴臺大陸學生需提出10萬元人民幣的財力證明。大陸學生赴臺后可以轉系或轉學,但不得“降轉”,即大二要轉系或轉學時,不能轉到他系或他校一年級就讀。(中國臺灣網 馮江)

編輯: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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