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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暴打事件”帶火行車記錄儀 臺商搶做事件營銷

2015年05月15日 13:09:00來源:東南網(wǎng)

  對臺商劉清猛來說,眼下可能是他開拓大陸市場的最佳時機。民眾熱議“成都男司機暴打女司機”的同時,在事件中“立下大功”的行車記錄儀也走上了臺前,跳出以往“小眾消費品”標簽,進入更多司機的選購清單。而劉清猛,正是做行車記錄儀生意的。

  作證:可保障司機權益

  來自澎湖的劉清猛,2013年就在廈門開店,銷售臺灣設計、研發(fā)的“游俠”行車記錄儀,但由于大陸市場接受度還不是很高,效果比較一般。此次“暴打事件”引起整個社會關注,推波助瀾引發(fā)連鎖反應,對行車記錄儀反而起到廣告作用。

  導報記者了解到,“暴打事件”催熱了大陸行車記錄儀市場,廣大司機開始關注這一產(chǎn)品,大家選購目的主要還是為了“防碰瓷”。

  劉清猛就向?qū)笥浾咄嘎叮?月以來,前來咨詢的客戶也多了起來,這之前,司機裝得更多的是車載導航系統(tǒng),行車記錄儀處于可有可無的狀態(tài)。其實行車記錄儀相當于汽車的“黑匣子”,通過它能記錄行車時的影像及聲音,事故或糾紛發(fā)生時可作為證據(jù),保障司機權益!罢f到底,裝行車記錄儀就像買保險,有備無患,有了它,交通事故雙方歸責能夠更清楚!眲⑶迕驼f。

  還原:記錄現(xiàn)場屢立功

  此次“暴打事件”,從男司機打人到女司機“別車”,都被行車記錄儀記錄在案,有圖有真相,更有說服力。

  據(jù)劉清猛介紹,在臺灣,由于行車記錄儀普及化較高——公務車和計程車都必須裝,一般私家車也有八成安裝率,所以在保障司機自身權益的同時,也屢次“立下大功”。經(jīng)典案例當數(shù)2012年藝人Makiyo打人事件。

  2012年2月,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在臺卷入涉毆打計程車司機案。原先嘴硬堅稱沒有傷人的她,被路過的計程車司機踢爆,當時穿著高跟鞋的Makiyo在司機倒地后,仍上前狠狠踢了司機幾腳,所有暴行全被行車記錄儀拍下。證據(jù)當前,Makiyo最后只能認了。

  除此以外,今年2月4日,臺灣復興航空空難,正是行車記錄儀拍下了飛機撞橋瞬間,讓大家更為直觀地了解空難現(xiàn)場情況。(陳成沛)

[責任編輯: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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