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村民流離失所的征地是“好意”?

時間:2014-01-14 15:05   來源:新京報

  政府征地不能用行政強力逼迫村民就范,無論是孩子的教育、親屬的公職,還是村民在村莊里的合法居住權,都不該成為公權力肆無忌憚的施壓對象。

  為了不失去維持一家12口人生計的兩畝半土地,河北省永年縣廣府鎮(zhèn)呂堤村村民武學里選擇了逃亡。據(jù)《中國青年報》報道,從1月4日縣衛(wèi)生局和教育局數(shù)百名工作人員浩浩蕩蕩進村開始,很多村民被逼著簽了協(xié)議,拒簽的村民則四處逃亡,孩子的教育、親屬的公職,都成了要挾籌碼。而這轟轟烈烈的征地,連合法手續(xù)都沒有。

  地方政府為了拿走農民的土地,竟然逼迫村民簽字同意征地,甚至不惜濫用警力、株連親人,以致逼得村民流浪在外,有家難回。這樣惡劣的行政方式,令人發(fā)指。

  此前,永年縣有關負責人還說,此舉“本意是好的”,只是不知道,這樣讓村民背井離鄉(xiāng)、流離失所的征地,又能算是什么“好意”?

  永年縣里要在廣府古城附近修建新的學校和醫(yī)院,既能分散縣城的壓力,也能方便東部民眾就醫(yī)求學的需求,這或是一件好事。不過,好事也要依法而行。

  從報道中可知,永年縣此次征用三個村子500多畝土地,大多屬于基本農田。不能僅僅是縣里邊一聲令下,強迫村民摁個手印就算征用。此舉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理應糾正。

  此外,拿走農民的耕地,起碼應該取得農民的同意。這中間,一方面涉及維護農民長遠生計的問題,哪怕是出于公益用地的需求,也應該嚴格遵守耕地保護政策;另一方面,協(xié)議征地之前,也應該充分考慮農民的經(jīng)濟利益,在當?shù)剞r民種菜收入每畝達到萬元的情況下,當?shù)卣_出的“雙八百”補償辦法,顯然形同搶奪。

  退一步講,即便地方政府的征地行為是合法的,作為法律意義上的民事主體,村民也完全有選擇同意與否的自由,當?shù)卣荒軣o視村民的意志與合理訴求,動用行政強力逼迫村民就范。無論是孩子的教育、親屬的公職,還是村民在村莊里的合法居住權,都不該成為公權力肆無忌憚的施壓對象。

  眼下,眾多村民因為不同意,卻又無處說理,而只能流浪在外,這樣的逃離只能躲得過一時,若是地方政府強橫霸蠻的行政方式不被制止,武學里們多日的逃亡注定會在權力意志之下土崩瓦解。因此,有關上級不能對當?shù)氐倪`法行政,對這些村民的命運繼續(xù)不聞不問。

  去年年底,中央城鎮(zhèn)化會議明確要求,確定城鎮(zhèn)化目標必須實事求是、切實可行,“不能靠行政命令層層加碼、級級考核,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長”。永年縣這種不擇手段強行征地的做法,不僅嚴重侵犯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也明顯有悖于中央精神。

  地方政府釋放城鎮(zhèn)化的“好意”,應該體現(xiàn)在制訂更細致的規(guī)劃、更合乎各方利益訴求的解決方案。不考慮農村的實際、無視農民意愿,這樣的城鎮(zhèn)化不要也罷。(斯遠)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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