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昨日聯(lián)系上杭州市房管局辦公室主任李明華。李明華告訴記者,馮悅珍確實經常在房管局辦公樓前鬧,已經有好幾年了,“不存在我們買她房子的事。這屬于歷史遺留問題,我們也曾經多次協(xié)調處理過,嘗試過各種辦法!
李明華稱,發(fā)現網友在微博上發(fā)帖后,杭州市房管局也在注冊官方微博并對此事進行回應澄清。
記者在其官方微博上看到,23日下午3時許,杭州房管局發(fā)微博回應:“馮悅珍母親擁有金芝廟巷32號,59-64年房屋2.5間(47.43平方)。80年代落實私房政策,因原房已翻建,當時補償規(guī)定作價1661元。2004年,補償標準約3240元/平方米。為解決其住房問題,安排相應房屋讓其購買,有4套房源選擇,原面積部分3000元/平方米;超出部分結合層次等按物價部門批復價結算(4000元左右/平方米)!
李明華解釋說,老房子并非馮悅珍所有,而是其母親財產!80年代落實私房政策時就作價補償,可是他們沒有來領取。2004年時,當時沒有領取補償的,房管局給出的補償標準提高到了3240元每平方米!崩蠲魅A說,這個補償標準,與當時杭州市區(qū)的房價差別不大。
據稱,為了解決老人的住房問題,當時房管局還選擇了老城區(qū)4套房源供他們選擇,“原有面積按3000元每平方米算,超出面積部分按物價部門給出的價格算,差不多4000元每平方米!崩蠲魅A說。
然而,老人似乎并不接受這樣的安排!懊看蝸矶际乔描尮模瓩M幅,我們報警,民警也來勸說過很多次,就是沒用。”李明華說。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