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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征地拆遷:組團貪腐 不貪就是另類

2012年12月18日 10:48 來源:檢察日報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在征地辦主任任上,李全民單獨和伙同騙取、侵吞東城區(qū)拆遷補償費599萬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賄賂561萬余元,涉案金額高達1160萬余元。

  不過說到數(shù)額,李全民卻不及下屬了。王春喜在職的短短27個月間,騙取拆遷補償費1016萬余元,受賄336萬余元,總涉案金額高達1353萬余元。以平均收入計算,王春喜每月除工資之外,還有50多萬元黑金進賬。

  漸漸成了一個圈子

  在這起征地辦貪腐案件中,有數(shù)百宗虛造拆遷補償協(xié)議騙取拆遷補償款行為,幾乎每一宗都有兩方甚至多方相互勾結(jié)造假。用王春喜的話說,“協(xié)議要共同簽字,一個人完成不了,幾個人商量造個假,就出來了”。

  辦案檢察官張劍時描述當(dāng)時的情況時說:“征地辦和動遷中心的工作人員各自找了親戚朋友的身份證,虛報房屋、廠房、設(shè)備,自己編造自己批。不存在房屋的空地,隨便編造一幢樓數(shù)百平方米;不存在的一個廠,圍起院墻就算一個,有時甚至連院墻都懶得圍!

  而之前規(guī)定的拍照、錄像等監(jiān)督制度,都以“太忙”為理由被取消了。一切監(jiān)督都無從談起,因為拆遷過后,所有的一切都變成平地,即使曾經(jīng)申報的大廈萬間都是虛構(gòu)也無從查起。

  在張劍時看來,當(dāng)每個人都放棄互相監(jiān)督時,組團貪腐就勢成必然。有不想貪污的嗎?答案是“有”。但是“進了這個貪腐的圈子,不貪就成了另類,不貪就得受排擠,不想貪也得貪!蓖瑯由姘傅拇姺暹@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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