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5月18日消息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國臺辦主任王毅昨日宣布的對臺8項利好措施中,許可臺灣地區(qū)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臺的民事法律咨詢服務。今后,臺商在大陸經貿糾紛,將更能得到即時法律協(xié)助。
報道稱,臺灣業(yè)界認為大陸試點許可臺灣法律事務所至福州、廈門設立分支機構,對臺灣來說的好處在于,可讓一些臺灣大型法律事務所,進一步擴大業(yè)務范圍,并可利用陸資赴臺投資機會,承接相關業(yè)務。
針對此事,廈門臺商協(xié)會長曾欽照表示,臺灣律師對于臺商企業(yè)比較了解,一旦臺灣律師事務所可來設分支機構,對于臺商確實是一件好消息。(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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