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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不點名批馬英九 領導人應具有信仰等5條件

2013年06月18日 21:43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李登輝今天說,領導人應有信仰、權力隨時放下、公私分明、愈難的事愈要做及不要宣傳自己等條件,這其實是在對臺灣地區(qū)現(xiàn)任領導人馬英九進行不點名批評。

  李登輝晚間在臺東市區(qū)和臺灣東社成員座談時表示,領導人基本上應具備5條件,首先要有信仰,其次是權力要隨時放下,而不是利用關系什么事都敢做。

  他說,第3是公私分明、不用親人,他當領導人時絕沒有用過自己的人,這種私心要分清楚;第4是愈難做的事愈要“撿起來做”,不能難做就不做;最重要的是不要宣傳自己。

  另外,媒體報導,奇美集團創(chuàng)辦人許文龍昨天對臺灣經(jīng)濟議題說,“不覺得壞,大家吃的、穿的都好,怎么會說壞?”

  李登輝稍早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現(xiàn)在有人有地可賣、生活不錯,但年輕人大學畢業(yè)卻找不到工作,臺灣正處于矛盾社會。應了解臺灣2300萬人收入夠不夠生活,全盤性看問題,而不是看一兩個人的問題。(中國臺灣網(wǎng)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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