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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滴滴專車司機王某、董某等人因惡意刷單、非法套取補貼獲利,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日前,涉案4人因涉嫌詐騙罪被提起公訴,分別被判處8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各自繳納罰金1000元。
此前,北京海淀檢察機關也對利用“滴滴打車”進行刷單套現詐騙的常某提起公訴,按刑法有關詐騙罪的規(guī)定,常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四千元罰金,全部非法所得發(fā)還被害單位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滴滴快的自出租車打車軟件競爭時期就已遇到刷單作弊挑戰(zhàn),在與其持續(xù)博弈的過程當中,積累了許多運營和技術上的經驗:持續(xù)通過技術、大數據和運營規(guī)則提高刷單作弊門檻,設立獎懲機制并定期篩查,對發(fā)現有刷單作弊行為的專車司機進行處罰,并積極向公檢法機關舉報刷單行為。
2015年4月和8月,滴滴出行分別向北京、上海公安機關報案:有部分賬戶異常,存在一人同時擔當司機、乘客兩重身份,出現多單司機與乘客賬戶重復、虛構打車交易的現象,公司懷疑可能有部分專車司機存在惡意刷單的行為。2015年9月,北京海淀警方與上海普陀警方分別以涉嫌詐騙罪對常某、王某等人進行了逮捕。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