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qū)個人旅游,在臺灣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并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返回大陸。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在臺逾期停留的,應及時通過臺灣方面的旅游熱線電話報告臺灣海峽兩岸觀光旅游協會,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
大陸居民赴臺團隊游2008年7月4日開放。截至2011年5月31日,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累計達234萬人次,臺灣方面估計已為島內相關產業(yè)帶來收益1100多億元新臺幣。島內各界預期,相對于“團進團出”,個人游旅客消費檔次更高、旅游線路更廣,將進一步擴大對臺灣經濟的利好效應。(記者裴闖)
[ 責任編輯:張曉靜 ]